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台湾地区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修改第54/A/SS/2021号公告,自今日凌晨0时起,入境前21天内曾经到过台湾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21天医学观察。
因台湾地区旅居史而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须在14天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会转为黄色。措施不适用于因台湾旅居史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士。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应变协调中心强调,是因应台湾地区近期的疫情而调整措施。将持续评估,若条件许可,将尽早恢复原有的措施。
教青局表示,近日台湾地区的疫情不断升温,呼吁在台澳生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时刻保持个人卫生,切勿参与群聚活动。留意当地的防疫措施及从可靠渠道发放的资讯,如有发热或上呼吸道症状,必须联络当地卫生部门立即求医。据知正有社团积极与航空公司联络,学生们要密切留意相关资讯。本澳卫生局亦随疫情发展收紧了入境检疫要求和措施。考虑到学期临近完结,世界各地疫情仍然反复多变,教青局提醒各地学生注意身体健康,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和当地的各项措施,审慎考虑回澳计划。教青局现正透过“在外就读澳门学生本年5月至9月期间回澳意向资料收集”网上系统(https://s.dsedj.gov.mo/qa/Q0000170/),收集各地澳门学生的回澳意向(填写期至本月31日晩上11时59分)。如有意回澳的学生务必填写,提供回澳意向及联络资料,以便教青局有需要时联络及提供最新资讯。
在外就读的学生必须留意身处地区的防疫措施,建议参阅本澳卫生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给在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生活、工作和就学的本澳居民之建议》,可以登入卫生局“抗疫专页”查阅(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668)及浏览更多资讯。如有需要,可查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电话2870 0800,电邮info.cdc@ssm.gov.mo,或透过电邮和电话与教青局联系,电邮:studentblog@dsedj.gov.mo,电话:8396 9244、8396 9324。
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日发布消息称,新增207例COVID-19确诊病例,其中包括206例本土个案。上述本土个案为90男116女,年龄介于未满5岁至80多岁,发病日/采检日介于4月6日至5月15日,居住县市分别为新北市97例、台北市89例、彰化县9例、宜兰县及新竹县各3例、桃园市及基隆市各2例、台中市1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辽宁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5月16日晚上9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艺园小区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内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1.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2.辽宁省:营口巿陈屯镇、熊岳镇,沈阳市和平区艺园小区。
此前,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发布通告,经沈阳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分析论证,并报请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现将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艺园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